欠債男綁架男童囚10年 官斥行為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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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0-22 23: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欠債200多萬的營業代表綁架一名9歲男童勒索250萬贖金,在高等法院判監十年。

36歲被告今年3月13日在九龍塘義德道遊樂場綁架一名正在踢足球9歲男童,將他帶到大圍住所餵他飲混合了抗抑鬱藥的水。被告又用玻璃樽打他的頭,用繩子綁他手腳及以膠紙封嘴,向男童家人索取250萬元贖金。男童母親報警求助,被告在收取贖款回家後隨即被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置業而賭博,沉淪賭海,欠下160萬元賭債及60萬元卡數,因無力還款而綁架他人。他的太太知道他將面對長期監禁,表明會申請離婚。

法官李瀚良斥責被告對9歲小童扑頭及餵他吃抗抑鬱藥行為非常危險,而且經過精心策劃,對男童造成的創傷必然不輕,判他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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