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專科醫生林觀禮被指向一名病人誤用有毒螯合劑藥物,涉及五項專業失德,醫委會裁定其中兩項成立。
醫委會就林觀禮的投訴先後進行了五天的聆訊,他被指在06年誤導一名沒有重金屬中毒的女病人,指她有重金屬中毒,不必要地向她處方有毒螯合劑。
醫委會的裁決指,該名女病人只是有皮膚問題,病徵與一般皮膚感染一致,認為林觀禮誤導她重金屬中毒,不管是有意或無意表現都低過預期。
另外,雖然林觀禮有為病人做重金屬測試,但委員會認為他並無為測試設基準線,即在測試前後做比較,經考慮後裁定兩項指控成立。
至於其他指控,包括不必要地處方一種可導致肝中毒的藥物,委員會認同病人皮膚有真菌,試過抗生素及類固醇都無效,認為處方該種藥物合適,裁定有關指控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