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等上訴聆訊開審 律師指原審法官犯錯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11-01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賄案,四名被告的上訴聆訊開審。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說原審法官錯誤接納許仕仁以證人身份及未經警誡下向廉署錄取的書面供詞,作為呈堂證物。

四名被告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明顯比以前消瘦。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連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都上訴要求推翻定罪。郭炳江的兒子、新地執行董事郭基煇亦有到庭旁聽。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指廉署零八年收到投訴,指許仕仁免租入住新地的禮頓山住所及收取顧問費,換取時任積金局行政總監的許仕仁協助,令積金局續租新地旗下辦公室。

又指廉署傳召許仕仁前已掌握禮頓山租約及新地顧問協議等資料,在沒有警誡下仍錄取口供。包括問許仕仁作為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商議續租辦公室有沒有申報利益,做政務司司長時有沒有為新地或郭炳江提供顧問服務及何時搬入禮頓山等。

許仕仁律師指具經驗的廉署人員應預計許仕仁回答時很大機會顯示自己有嫌疑,但仍然沒有作出警誡,原審法官又接納作為呈堂證供,是不恰當。

許仕仁等四人去年被高等法院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成立,判監五年至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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