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追懲四間涉鉛水承建商 停標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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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1-06 07:17

撰文: 無綫新聞

房委會決定向涉及鉛水事件的四個承建商追加懲罰,停標時間由原本七個月再延長一至五個月。

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早前已取消四個涉事承建商、合共七個月的入標,開會後決定「加刑」。涉及屋邨及單位最少的瑞安承建遭延長停標一個月;保華建築及中國建築,停標期同樣延長三個月;罰得最重的是有利建築被「加刑」五個月,合共停標一年,期間涉及八千五百個單位。

至於涉事的水務工程分判商及水喉匠亦被「追加」一至五個月懲罰期。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主席張達棠表示:「(基於)過去這些承建商的表現對(善後)涉事屋邨的合作態度。未來招標建屋量的問題,有些人覺得(罰得)輕,有些人覺得重,我們全都聽到。」

張達棠又指,四間承建商「刑期」屆滿後都不代表可即時重新入標,要再經房委會評核表現,包括有否做好鉛水事件的善後工作,才會考慮解除禁令。

另外,四個承建商亦同意向房委會繳付一筆約一億五千萬的「履約保證金」,用作涉事屋邨的改善工程開支,包括提供濾水器及更換喉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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