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友懷外婆被判監四個月 官:須平衡法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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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1-10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無證男童蕭友懷的外婆,早前承認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逾期居留,被判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

六十六歲的周紹璇聽取判決後離開沙田裁判法院,她早前承認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代表她的義務律師潘熙陳詞時指,被告在案中沒有經濟得益,又自首及認罪,重犯機會極低。

事件廣泛報道後,被告和家人受到惡意攻擊,又被鄰居取笑,承受很大壓力,希望法庭從輕發落。潘熙又呈上蕭友懷寫的求情信,希望法庭原諒婆婆,指婆婆辛苦養大自己,寧願代替她入獄。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表示,相信被告和蕭友懷的故事,被告反叛的女兒誕下蕭友懷後不願照顧,外祖母代兼母職值得同情。事後社會公眾對被告伸出援手,證明人間有情。但法庭要小心處理,平衡法與情。因為逾期居留案件量刑需視乎逾期居留時間有多長,而蕭友懷逾期居留超過九年半,考慮求情和認罪等因素判監四個月,緩刑三年。

裁判官又指,這類案沒有嚴格的量刑指引,今次案情亦算嚴重,明白公眾期望法庭可以嚴正處理,即使輕判亦是考慮案件的特殊性,不希望成為日後案件的量刑指標。

周紹璇和蕭友懷今年五月召開記者會,並到入境處自首,希望酌情處理,讓蕭友懷留港居住。蕭友懷在六月自願遣返,返回深圳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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