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監管制度今生效 持牌銀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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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1-13 00:48

撰文: 無綫新聞

俗稱「電子錢包」的儲值支付工具及零售支付系統,監管制度今日生效。

法例賦權金管局監管提供服務的公司,除了持牌銀行會被視為已獲牌照的營運商,其他營運者要在一年時間內向金管局申請牌照,否則即屬違法。政府指,新制度可以確保「電子錢包」公司穩健運作,用戶的儲款能得到合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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