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下午再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五星期再提訊。
曾蔭權下午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拖著太太鮑笑薇入內。曾蔭權被控兩項控罪,首項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底至2012年初,出任行政長官期間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雄濤廣播」,即後來的「數碼廣播」三項申請,但沒有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租賃東海花園一個物業的商議。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建議提名向建築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披露何周禮獲聘負責他租賃東海花園單位的室內設計。
控方指本月二日已將所有文件交付辯方,控方取消證人名單上兩名證人,但另外加入四名控方證人,辯方表示需時審閱文件要求押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八日再提訊,期間曾蔭權繼續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