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洋達涉非法集結上訴駁回 須付萬五元訟費

法庭

发布: 2015-11-16 23:26

撰文: 無綫新聞

35歲「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早前涉嫌衝擊立法會被捕,今年初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到高等法院上訴,即時被駁回,他須付上訴訟費。

法官彭偉昌今頒下判詞,指黃洋達上訴的核心陳詞是指他當日沒有破壞社會安寧,因為現場的記者紛紛衝上前,未見害怕神情。法官指記者的害怕不會因為其專業而被視作不存在,其論點更是漠視案例。

判詞又指黃洋達的上訴陳詞是沒有經過認真思考的斷言,其上訴理由不可供辯,故此駁回上訴,下令他須為上訴支付150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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