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癌司機裁定死於自然家屬不滿 醫管局稱檢討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11-18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患血癌的士司機,四年前入院後,懷疑未獲藥物治療,最終死亡,死因裁判庭裁定死於自然,死者家屬對判決感到遺憾及震驚。

患血癌的士司機宋海洲,四年前因發燒,由救護車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再轉介瑪嘉烈醫院,期間醫護人士被指連環出錯,並沒有提供適當的抗生素治療,病人在同日死亡。聆訊期間,港大血液腫瘤科教授鄺沃林擔任專家證人,他認為醫護人員浪費了很多救人的時間,亦做了不應做的決定,否則病人的死亡是可以避免。

死因裁判官張天雁裁決時,指出六項「不幸事件」,包括事主因發燒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卻要乘的士轉到瑪嘉烈醫院,在瑪嘉烈的急症室,等候1小時34分鐘,只獲生理鹽水,並在病房超過半小時,但不獲任何治療,認為儘管醫院做得未夠好,但由於宋海洲生前有嚴重敗血病,死亡率高,所以裁定死於自然。裁判官向醫管局提出兩項建議,要求全面檢討病人化療後發燒,是否容許病人出院的決定,並加強與病人家屬溝通。以及全面檢討及實施所有急症室及病房對血癌病人的處理方案,令病人可得到及時的醫治。裁判官形容「宋先生的犧牲是不會白費。」

死者遺孀宋太聽取判決後離開法院,她說︰「我覺得很遺憾,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很震驚、心很難受、很難受。」

醫管局回應指,瑪嘉烈醫院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兩間醫院會檢討工作流程,提醒員工有需要時為病人處方抗生素,留意求診的化療血癌病人,如有發燒應盡快安排醫生應診。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