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於貨車內偷竊,遭便衣警長發現後與警糾纏,並將其拋出車外,最後警長還被司機開車輾傷腳部。該名司機認兩項偷竊罪,惟否認危駕、拒捕及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三罪,案件明天續審,期間須還押看管。
35歲的被告為客貨車司機。案情指,於本年1月12日凌晨,他涉嫌駕駛客貨車於大角咀浪澄灣偷去一架貨車內的八達通、喇叭、貨車門及在紅磡德民街一綑報紙。期間遭便衣警長發現,警長與司機於車內糾纏間一度開槍,最後警長被拋出車外,再遭司機輾傷腳部。
案件今於區院案件審理,被告承認兩項偷竊罪,但否認危險駕駛、拒捕及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三罪。案件將於明天續審,被告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