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計劃於明年實施新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預計新守則實施後會比舊守則節省一成電力。
這一個感應器可按日光控制光管亮度。當無人使用時,感應器會控制扶手電梯減速,甚至停下。
這些裝置都是機電工程署新守則的要求。《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在2012年實施,經每隔三年的一次檢討後,機電工程署計劃決定收緊標準,並在今個星期五就《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刊憲。
將在明年9月實施的新守則,要求新建建築物及現有建築物,在進行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工程,或更換屋宇設備時,電力、空調、照明及升降機與扶手電梯四類設備時均須符合新守則要求。例如需新增自動照明控制裝置,收緊升降機裝飾重量限制,以及扶手電梯設自動減速系統等。
機電工程署署長陳帆相信,新建的建築物在新守則下的成本不會大幅上升:「對(正)在設計或新建成的樓宇來說,採用最新能源效益準則,建築成本的差異相對較少,以政府或其他建築商的經驗,成本只會多出百分之一至二。」
他又指,機電工程署會留意節能技術發展及市場承受能力,以更新守則要求。
機電工程署預計,從條例在2012年實施到2025年間,新落成的建築物可節省50億度電,等於超過100萬個家庭的一年耗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