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明年3月申請 重創意賣魚蛋未必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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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2-08 02:47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為期兩年的「美食車」先導計劃,預計最快明年年底開始營業。

研究多個月的「美食車」,先導計劃終於出爐,最快明年三月接受申請。申請人要經過兩階段評審,包括提交計劃及食物詳情,參加烹飪比賽。同時要取得運輸署「特別車輛牌照」及「食物製造廠牌照」。

而美食車要符合食物安全要求,車內要有廚房、洗手設備及雪櫃等,可以明火煮食,但售賣雪糕、奶製品等,要另外申請相關牌照。

通過評審的12輛美食車,會在六個旅遊景點定點營運。包括金紫荊廣場、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外等,每兩至三個月輪流換地點。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預計,美食車創業成本約六十萬元,比經營食肆成本低,認為有助刺激旅遊業:「我們考慮地點時,都有考慮包括人流排隊,環境衞生,以及附近的食肆距離等。暫時我們不可以這麼快這個階段就計算多少經濟效益,其實要看整體,這個會豐富了我們香港的旅遊體驗。」

政府又指,場地擁有者或管理者會向美食車營運者收取費用,以收回提供停泊位、電力、場地清潔及管理等服務成本。

政府指不會為美食車的食物定價,但賣的食品就講求創意,如果只賣一般街外食物如雞蛋仔或魚蛋,未必會被評委會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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