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去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及拒捕的案件,排期明年四月開審。
曾健超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否認襲警及拒捕等共五項控罪,獲准繼續保釋。控方表示,將傳召九名警方證人,包括有警員,亦會呈上五段影片,當中四段由警方拍攝,一段由亞視新聞網下載,合共約六分鐘。
辯方就指,需要時間尋找證人,要求押後六周再確認,但裁判官稱不能無了期等待,要先決定審訊日期。裁判官將案件定在四月十一日開審,預計審訊五天,以中文審訊。
曾健超被控去年十月十五日凌晨,在龍和道隧道頂的花槽上潑液體,多名警員被潑中,涉及一項襲警罪。另外四項拒捕罪,是指曾健超涉嫌抗拒其後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