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若高鐵爛尾需額外百億 議員質疑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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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2-11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早前提出高鐵香港段工程,以844億元造價封頂。最新文件指,如果立法會未能於二月底前批出追加撥款,工程延誤造成的總開支,可能高達980億。即使放棄項目,亦要超過一百億做額外工程。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如未能就高鐵項目批出追加撥款,工程便要暫停,每月支出2億3千多萬元,而根據合約工程最多暫停6個月,之後合約會自動中止,隨之而來的申索及保護工程費用達34億,合計總額達48億元。

倘若之後復工,當局要兩至三年時間重新招標,費用估計達282億元,加上之前拖延及中止合約的48億元,連同本身650億元造價,總費用便達980億元。一旦全面放棄項目又如何呢?政府指650億元委託費會白費,加上工程結構問題要繼續完成大部份餘下工程,有關費用最少106億元,總費用約756億元。

有議員認為,不應該任由高鐵項目「爛尾」,亦有議員批評政府的數字「靠嚇」民主黨胡志偉說︰「如果只是說,政府只是為了處理好那幾個地盤,然後要支付額外100億元,這個只是不盡不實的討論焦點。」

新民黨田北辰說:「你如果要將所有挖了的工程填回去,接著所有隧道又再填回去,今日那個數據是沒有說的,那數字是甚麼天文數字沒人知,如果再加一二百億,一定超過九百億,爛尾是完全沒意思。」

政府指,高鐵現時已完成七成半,終止合約會導致失業問題,並令大量工程白費,認為要盡最大努力完成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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