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被指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未有向立法會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建制與泛民委員各有三人,意見分歧,主席葉國謙按議事規則投反對票,投訴最終不成立。
委員會的調查重點是捐款究竟是李卓人和梁國雄自己收,抑或代政黨收。黎智英早前到立法會作供時說是委託助手Mark Simon,先後在前年十月及去年六月,向工黨捐五十萬元和一百萬元。
不過助手簽的本票抬頭寫「李卓人」,黎智英表示不知為何他一直都定期捐款給工黨。但李卓人作供時就指黎智英並無定期捐款。李卓人承認第一筆捐款保管在其個人銀行戶口長達八個月,是因為他認為這樣可省卻轉帳兩次的麻煩。
三名建制派委員質疑李卓人直至有傳媒報道才將捐款轉帳至工黨戶口做法不合理,認為要找Mark Simon問清楚。但三名泛民委員認為黎智英與三名工黨成員的證人在宣誓下作供,無證據顯示說謊,反對傳召。
建制及泛民委員對投訴是否成立有分歧,主席葉國謙按《議事規則》投反對票,投訴最後不成立。
李卓人承認在「行政上」不夠謹慎,又指涉及的利息少,工黨未與他計算。工黨李卓人說:「因為是工黨委託我的戶口,整件事就沒有關係,何況工黨和我都覺得根本不需要討論。」
至於涉及梁國雄的投訴,他指在收取五十萬元捐款後,有向社民連報告。
社民連向委員會提交了證明書,證明梁國雄只代收黎智英捐款,該五十萬之後用來為作成員曾健成打官司。三名建制派委員質疑社民連的證明書和黎智英的聲明,都是在傳媒揭發事件後才發出。三名泛民委員就認為,梁國雄有將捐款的錢轉給曾健成,認為證人口供可信。
同樣建制與泛民委員就投訴是否成立,打成三比三,主席葉國謙又按《議事規則》投反對票。社會民主連線梁國雄說:「做得不盡理想,因為我們是不想人知道捐款人的姓名,所以我們做了一些處理。有《政黨法》去規管,政黨接受捐款是好些。」梁國雄表示相信事件仍未完結,因為廉署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