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區議員羅舜泉欺詐罪成申上訴 押後裁決

法庭

发布: 2015-12-20 23:33

撰文: 無綫新聞

經民聯上屆大埔區議員羅舜泉涉嫌騙取區議會津貼逾49萬元,早前被裁定4項欺詐罪成,判囚5個月。羅舜泉不服判決申請上訴,法官押後裁決。

曾任電影導演的經民聯上屆大埔區議員羅舜泉,於08至13年間多次與4名助理「未支薪先簽名」,違反區議會秘書處申請營運津貼的實報實銷制度,騙逾49萬元。早前被裁定4項欺詐罪成,判監5個月。羅舜泉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上訴。

申請人一方指簽署薪金收據的日子,距離助理正式收到薪金或支票的日子,一般約一星期。控方原審時指控有關收據全是假文件,但其中有數次是已收到薪金才簽署收據,加上4名助理作供時未能明確記得及指出收到薪金的日子,對被告造成不公。法官決定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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