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用玩具槍指嚇少女 判囚五年四個月

法庭

发布: 2015-12-20 23:49

撰文: 無綫新聞

無業男子涉用玩具槍指嚇一名少女,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攜帶仿製火器企圖犯法罪,今被判監五年四個月。

被告男子張偉文無業,稱因欠下賭債達18萬元,在案發當日,戴口罩手持玩具槍於沙田瀝源邨貴和樓大閘外,指嚇一名19歲少女。其後少女衝入閘內並回家報警,警方翌日將其拘捕。

法官指被告細心策劃,特地選取與警槍相似的玩具槍犯案,嚴重程度與搶劫罪相若。惟考慮被告若非將事實供出,控方檢控將十分困難,給予部分刑期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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