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圍標案判刑押至明年 被告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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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5-12-21 21:46

撰文: 無綫新聞

沙田翠湖花園圍標貪污案,工程公司前東主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原定今早判刑,法官應辯方要求押後至明年二月底,但拒絕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57歲被告丘瑞田早前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獲准保釋候判。辯方開庭時指基於技術性問題,控辯雙方同意押後判刑,並申請被告以原條件保釋,但控方不同意。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表示被告承認幾項嚴重罪行,若辯方無合理及新的原因必須面對監禁。上次批准被告保釋是因為他要為兒子申請居留權,但「人情不能給了一次又一次」,拒絕批准保釋,要還柙懲教署候判。

被告早前承認的控罪,其中三項涉及沙田翠湖花園的翻新工程。在2010年至2014年2月串謀向三人,包括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提供工程總額一成,即2600萬作為賄款,又向新昌管理集團高層樊卓雄及物業經理許鈞碧,分別提供百分之六及一,即是1500萬及260萬,以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涉及賄款總額近4400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在05年至07年12月與他人串謀向沙田濱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維修專責小組組員何志光提供60萬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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