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涉高空擲物拒認罪 案件押後至3月審

法庭

发布: 2015-12-28 23:1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學生涉高空擲物,否認一項「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罪,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初審理。

一名16歲中五男生於本年12月23日,涉嫌將雜物從32樓的住所高空擲落地面,當中包括2個啞鈴、3本雜誌、1個環保袋等,對地下行人造成危險。

該名男生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罪,押後至明年3月1日審理。

辯方希望法庭能給予男生一個機會,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惟裁判官細閱案情後,拒絕接納辯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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