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反東北撥款衝立會罪成 押後判刑准保釋

即时港闻

发布: 2015-12-30 01:3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財委會去年審議新界東北撥款,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十三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個城大學生另被判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成。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及城市大學學生梁曉暘等十三名被告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土地正義聯盟到場聲援,裁判官裁定所有被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而企圖強行進入罪因與第一項控罪性質相近,裁定所有人罪名不成立。

另外兩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涉及的被告包括黃浩銘及21歲城大學生梁曉暘,裁判官指,梁曉暘當日令警員工作難度增加,裁定他罪名成立。至於黃浩銘則脫罪,裁判官解釋因他被警員抬走時沒反抗,並無增加警員執行職務的難度。

裁判官聽取各被告求情,其中黃浩銘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強調會繼續抗爭,說「只會求香港人的情」,「多理解年青人的譟動」。裁判官押後判刑,各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涉及去年六月十三日,一批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趁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涉嫌以竹枝及雨傘撬門,十三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等四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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