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建公屋配套越趨多元化,綠化比率亦增加,有公屋團體提出應該善用土地資源,興建更多單位。
草地、小農莊、還有休閒天地和球場,這裡是入伙不足半年、洪水橋的公屋洪福邨,有市民說:「這麼多人沒有屋住,你如果縮窄些可以多建幾幢樓,你需要那麼多花花草草?」亦有市民說:「現在的人持續要求高些,難道好像我們以往住木屋般?」
這個屋苑有很多不同類型的設施,好像兒童遊樂場就有六個位於屋苑的不同位置。公屋的配套設施是按照規劃署的準則,每人要有一平方米休憩空間,動態與靜態比例是三比二,動態是指球場、遊樂場,花園、涼亭則是靜態。
自2011年起房委會亦要求面積少於兩公頃的公屋新項目,要有兩成綠化面積,兩公頃以上最少有三成綠化面積。即是平均每15人要有一棵樹。以佔地六點四公頃的洪福邨為例,有大約近兩公頃的休憩空間。
有身兼城規會委員、協助房委會規劃公屋的環境公司負責人認為,早年公屋集中在港島、地少又複雜,難以加入綠化設施,九十年代發展新市鎮已有新準則,設施只是與時並進。
環境公司負責人劉興達說:「公屋現在要符合很多安全標準、環保標準,以及越來越多建築規範,這數方面令到大家覺得是否已經變得很奢華呢?」
公屋聯會認為應該善用土地建公屋,加快上樓,該會主席王坤說:「華而不實的,看得未必得用得上,特別是一些大草地都不讓人踏上去。我覺得綠化是需要,但是否需要那麼高比例呢?三成的綠化用途可否縮減至兩成或一成。」
他又認為如果公屋設計質素超過私人樓宇,會影響公屋居民搬往私樓的動力,影響單位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