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社服令 林朗彥︰改變參與公民抗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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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1-06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學民思潮兩名成員,2013年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時,在場外非法集結,各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林朗彥及李宗澤案發時均是學民思潮成員,其中林朗彥是組織發言人,現時已退出學民思潮,兩人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非法集結。

事發在2013年11月,特首梁振英在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場外有逾二百人示威。期間兩名被告涉嫌衝擊警方防線及搶走鐵馬,警方去年拘捕兩人。

裁判官引述感化官報告,顯示兩人對控罪有悔意,兩人均稱日後會繼續關心社會時事,但會改用溫和及合法途徑去表達訴求。

裁判官希望他們真的能夠做到,信納感化官建議,相信判處短時間社會服務令已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

學民思潮前發言人林朗彥判刑後表示,會繼續支持公民抗命參與者,但會改變模式︰「集會都仍然會出席,但就可能暫時不會做一些前線,可能要涉及與警方有衝突的情況,我們都會避免暫時。」

感化報告提及林朗彥等候判刑期間一度失聯數星期,他解釋是電話有問題,又很遲才收到感化官約見的掛號信。裁判官提醒他,如未能妥善履行社會服務令,將重新考慮判刑,不排除會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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