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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民思潮成員認參與非法集結 判社服令
2學民思潮成員認參與非法集結 判社服令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1-06 18:44
撰文:
無綫新聞
學民思潮兩名成員承認2013年參與非法集結,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李宗澤和林朗彥,案發時均是學民思潮成員,其中林朗彥現已退出學民思潮。兩人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共三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裁判官引述感化報告指,兩人感化報告正面,對干犯的行為有悔意,並稱日後會繼續關心時事,但會採用合法及溫和方式,去表達訴求,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
事發在2013年11月24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沙田官立中學,舉行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場外有多人示威,警方在事發半年後,拘捕兩人。
學民思潮
非法集結
林朗彥
2013年
成員
參與
李宗澤
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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