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區域經理涉嫌虛報個人進修及慈善捐款免稅項目,早前否認控罪,控辨雙方荃灣法院作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本周五裁決。
案情指,中原地產區域經理潘志江涉嫌於08年至11年4個課稅年度期間,虛報個人進修及慈善捐款免稅項目,逃稅逾13萬,遭票控蓄意意圖逃稅。
辯方於陳詞中指,控方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的進修開支及慈善捐款為虛假,不能因為被告未能提供認可的收據就判斷該些申報是虛假的,被告可能只是不知道那些才是認可的教育提供者或受惠慈善機構,而非蓄意瞞稅。
但裁判官指出相信納稅人有責任閱讀稅務局的資料了解及一般人都應該有慈善捐款經驗,理應知道應為此保留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