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涉襲擊判保護令 律政司上訴重新排期

法庭

发布: 2016-01-15 00:5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15歲少女前年涉嫌協助朋友襲擊另一名少女,在少年法庭被判12個月的照顧及保護令,律政司日前再申請上訴,法官下令撤銷少年法庭的定罪,並將案件重新在裁判法院排期處理。

被告為15歲少女鄭曉彤,涉嫌前年在停車場中坐在一名13歲少女身上及緊握其手,協助兩個朋友襲擊該少女,被控因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被告同年在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罪名成立,惟因剛過16歲因此撤回定罪,並將其移交少年法庭。被告於少年法庭重新答辯後,被判12個月的照顧及保護令。

但律政司日前申請上訴,法官指裁判官不應將被告移交少年法庭,下令撤銷少年法庭的定罪及頒令,並將案件重新在裁判法院排期處理。然而因被告已差不多完全履行12個月的照顧及保護令,法官建議控方可考慮不提證供,讓被告在一段較短時間內守行為,作為本案「特別環境下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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