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UBER司機被控取酬載客等 案件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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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1-21 19:37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首次針對電召車服務程式UBER檢控七名UBER司機,案件今日提堂。

七名UBER司機在九龍城法院應訊,各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名。其中一人認罪後,罰款七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另外五名被告申請押後至二月二十四日,獲裁判官接納,還有一人尚未處理。

警方去年八月派人「放蛇」,以UBER程式租用汽車,拘捕涉案七名司機,其後到UBER辦公室,拘捕多名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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