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2009年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被判囚7年的女商人翼小紅,遭財務公司追討逾415萬債務。
女商人翼小紅因涉及2009年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及三項洗黑錢罪成,判囚7年。有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向她追討逾415萬債務。
入稟狀指,雙方於去年5月達成借貸協議,翼小紅以其跑馬地物業作抵押,向原告借貸400萬元,須於半年內清還,否則收取百分之18年息。
原告指出,翼小紅於去年11月未能還款,透過律師去信追債不果,故入稟追討400萬元本金,加上由簽訂協議日期至昨日利息逾15萬元,以及往後直至收到還款的利息。原告又要求翼向原告交出鳳輝臺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