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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冀泛民議員履行職責 勿「有權用盡」
林鄭冀泛民議員履行職責 勿「有權用盡」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1-26 23:48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又希望泛民議員履行職責,不要「有權用盡」。
林鄭月娥表示:「在現行議事規則下的權力,他們用盡來拖延我們的立法工作。第一,他們不斷用議事規則第17條(2),不斷要求主席點算會議法定人數,例如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經過44小時議會辯論,其中23小時在點算人數。第二,在55條(1)(A),當法案二讀通過後,從來沒試過像何秀蘭議員要求,把法案再交給專責委員會再作處理,沒錯在議事規則有這條款,但都不需要有權用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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