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佔領期間向警投擲物品 被判無罪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2-02 23:3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青年在「佔領行動」期間向警員投擲物品,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無罪。

19歲被告梁景順被控於前年十二月一日早上在金鐘添馬公園襲警,他否認控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

裁判官下午裁決時表示,由警方提供的片段看到當時情況混亂,有幾名示威者同時向警方扔物件,但並無拍到被告投擲石頭,只有疑似蹲下拾起物品的動作。

控方亦承認拘捕被告一段時間才去找回石頭,在聽取證供後,不能確定警員受到的襲擊是否由被告作出,因此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疑點下作出指控,判罪名不成立。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