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海泰號船長 上訴終審法院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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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2-03 19:18

撰文: 無綫新聞

涉及2012年南丫海難,被裁定誤殺的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上訴庭拒絕。

黎細明去年二月被裁定39項誤殺及1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罪成,判囚8年。他不服刑期過重,去年11月提出上訴,要求減刑至18個月,被上訴庭駁回。

他日前提出四項理據,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上訴庭法官麥機智及麥偉德早上頒下判詞,駁回所有理據,拒絕發出上訴許可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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