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內地生認八項盜竊罪及賠償 押後判刑

法庭

发布: 2016-02-03 23: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香港大學的內地生涉嫌於去年偷竊五名同學金錢,今承認八項盜竊罪,並賠償五名受害同學的損失。案件押後至二月二十五日判刑,期間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等待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31歲的港大四年級建築系內地女學生孫小暖,涉嫌在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十四日兩個月內,連環在紐魯詩大樓內偷竊五位同學金錢。孫小暖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八項盜竊罪,並要賠償五名受害同學共4305元的損失。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家庭及學業的壓力下,患上嚴重抑鬱症,她見旁人的生活比她好,而產生奪去別人財物,從而獲得勝利感的念頭和行為,但之後亦感到內疚和不安,已寫信向五名受害同學道歉。

裁判官指被告在一個多月內八次偷取同學財物,案發地點更是港大建築系畢業生專用的圖書館,認為被告的行為與其性格不符,故為她索取報告。但裁判官則拒絕為被告更改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他解釋理解被告過年想回內地團圓,但因案情嚴重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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