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董事涉逃稅近14萬 判社服令及罰款

法庭

发布: 2016-02-04 22:54

撰文: 無綫新聞

地產區域營業董事涉嫌逃稅十三萬九千元,經審訊後被裁定蓄意意圖逃稅罪成,今日荃灣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共278800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交稅是每個市民的責任,而這類控罪需要很多資源才能揭發,須判阻嚇性刑罰。但同時考慮被告是個有能力的人,希望判刑可幫助他改過自身,再將能力用於社會中。加上被告短時間內已繳回欠稅及利息,終以社服令替代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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