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為產子非法留港機場禁區 申保釋遭拒

法庭

发布: 2016-02-10 23: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內地婦於去年為留港產子,在機場禁區逗留七天不登機,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不獲批准。

年輕內地孕婦去年7月於來港轉機期間,為留港產子而在機場禁區逗留七天不登機,直到胎兒作動便求助送院,順利於本港誕下孩兒。被告早前承認沒有通行證而逗留在禁區內罪,被判監6個月。

暫委法官潘兆童處理申請後,下令律政司須於7日內書面向法庭解釋為何沒有代表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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