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認為旺角暴亂後,有必要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認為,旺角暴亂是有組織和有預謀的分裂活動,與台獨、藏獨或疆獨組織只是嚴重性的差別。他指:「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是有缺陷的,香港社會是不是也應該從旺角事件發生中,推動我們深刻意識到有必要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盡快來進行立法工作。」
他又指:「我們要警惕,具有分裂傾向的政治勢力,利用這種觀念把它發展為本土主義和對抗國家統一的一種勢力。」
被問到事件是否反映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的問題,饒戈平表示,社會應釐清事件發生的原因,他表示社會對政府批評的聲音一直都存在,不應該將事件歸咎政府或個別官員。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二十三條立法問題要由政府考慮:「饒戈平當然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但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已經從通過的時候已有,由實施開首已有這義務要去做,至於何時立法要留待政府考慮很多事情的緩急先後。」
她認為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以暴力方式去爭取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