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淳軒被控衝政總弄傷保安員 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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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2-18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被控前年衝入政府總部前地示威期間,弄傷一名保安員,經審訊後獲判無罪。

林淳軒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事件涉及2014年9月26日晚上,學民思潮等團體在金鐘集會期間,示威者突然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林淳軒被指弄傷保安員右手拇指。

保安員作供時稱,他為阻止示威者非法進入,抓住其中一人的背包手挽位置,遭另外兩名示威者阻止,之後一名身型肥胖,年約35歲、戴眼鏡的男子屈傷他的拇指。

林淳軒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他不自辯。

辯方陳詞時指,林淳軒最大特徵是肥胖及其圓框眼鏡,但證人作供指,該肥胖施襲者年約35歲,對施襲者的眼鏡形狀亦無印象,質疑他認錯人。

裁判官裁決時指,警方以「接力」方式認人,但有警員與事主的證供有矛盾,認為控方未能在合理疑點下舉證,裁定林淳軒罪名不成立,控方須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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