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死亡案法官相信有記錄涉案藥 女醫脫罪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2-18 2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拉丁舞導師前年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案,負責的女醫生被控違反《危險藥物條例》,沒有記錄使用過涉案藥物,獲判無罪。

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關孝孜被控「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紀錄」,關孝孜在觀塘裁判法院自辯時表示,涉案藥物「哌替啶鹽酸鹽」的登記冊儲存在大廈八樓,由她負責記錄。事發當日她在七樓接見事主後,直接做手術,沒有時間登記藥物。事發後又趕到醫院,一直沒機會返回辦公室。

三星期後返回中心,死者資料及涉案藥物已被檢取,她無法更新登記冊。被告又指,事發至今轉換過三名律師,她曾向第二名律師交代登記冊的事,但對方沒有建議她交出登記冊。轉換第三名律師後,建議她交出登記冊,她上月中才向警方交出。

控方問為何有關藥物放於七樓,但登記冊放在八樓,被告說手術室在七樓,而她於八樓接見病人,因此在八樓登記藥物。控方問有關登記冊是否後期製作,被告說不同意。

裁判官蘇文隆指,案件的癥結是有沒有相關的藥物登記冊,接納被告的證供相信事發當日登記冊存放在八樓,判被告無罪。

裁判官說,控方曾於現場蒐證,但在八樓的蒐證工作明顯馬虎,調查方向亦並非針對有關的危險藥物。

案發在前年6月,拉丁舞導師李嘉瑩在尖沙咀「重生植髮中心」進行抽脂美容療程後死亡,關孝孜其後被控未有按法例規定,記錄17個紙盒內的165支藥物 。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