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死亡案醫生獲判無罪 官指控方蒐證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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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2-19 02: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拉丁舞導師前年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案,負責的女醫生被控違反《危險藥物條例》,沒有記錄涉案藥物,獲判無罪。

被控「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紀錄」的女醫生關孝孜,獲判無罪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

她自辯時表示涉案藥物「哌替啶鹽酸鹽」的登記冊儲存在大廈八樓,由她負責記錄。事發當日她在七樓接見事主後直接做手術,沒有時間登記。三星期後返回中心,死者資料及涉案藥物已被檢取,她無法更新登記冊。

她又指事發後轉換三名律師,第二名律師沒有建議她交出登記冊。她最後按現在第三名律師建議,上月中才向警方交出。

被告又說手術室在七樓,但她在八樓接見病人,因此在八樓登記藥物。又不同意控方所指登記冊是後期製作。

裁判官蘇文隆指案件癥結是有沒有相關藥物登記冊,接納被告證供,登記冊早於去年1月已存在,並已交到當時律師手中,認為被告不會冒妨礙司法公正風險而說謊, 被告亦有為其他兩種危險藥物登記,判被告無罪。

裁判官說控方曾於現場蒐證,但在八樓的蒐證工作明顯馬虎,調查方向亦並非針對有關的危險藥物。

前年6月拉丁舞導師李嘉瑩在尖沙咀「重生植髮中心」進行抽脂美容療程後死亡,關孝孜其後被控未有按法例規定,記錄17個紙盒內的165支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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