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檢走暴亂被捕者書籍 黎棟國:非以言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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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2-20 06:01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警方成立委員會檢討旺角暴亂,有結果時會適時交代,又指警方檢走暴亂被捕人士的政治書籍,並非以言入罪。

警方在旺角暴亂後拘捕疑犯時,在其家中檢走政治書籍、手機等。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不應從政治角度看刑事調查,強調警方並非「以言入罪」:「(警方)很多時都會將搜集所得,以證物膠袋放置,亦可供傳媒拍攝,這是一向以來的程序,至於是否與(《基本法》)二十三條以言入罪有關,我可以很清楚的說完全一點關係也沒有。」

有泛民議員認為做法不合理。民主黨涂謹申表示:「書籍不是把刀。書籍不會用作攻擊性武器或者書籍本身是一種禁止的物品。你找到刀、找到槍就不關尊嚴問題,但其他的物品不會展示。難道他的書架只有三本書?還是一百本?」

有建制派議員表示,警方行動必有理據。民建聯葉國謙表示:「警方認為有犯罪的嫌疑,我不覺得和私隱有甚麼關係。如果簡單說是政治迫害,政治打壓,你要弄清楚警方現在行動是打擊暴行或者有一些違法。」

對於警方成立委員會檢討旺角暴亂部署,黎棟國表示,完成檢討後會向公眾交代,包括是否需要增加裝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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