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開模型槍店的「槍迷」,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等,被判監4年。
44歲的被告馬駿景於13年7月在深圳灣管制站入境大堂內,被發現褲袋內有2個彈匣及50個彈殼。警方隨後上門搜查,再發現其住所內有2枝長氣槍及3枝短槍,以及一個由泰國寄來港、內藏1枝點38左輪手槍連47發子彈的包裹。
馬駿景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
法官今判刑時指,接納被告帶案中彈殼等物品過境,是為了向其內地師傅炫耀他將家中槍械鎖在房中,並將彈殼塗上膠狀物,以確保彈殼不能被發射。
法官接納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管有槍械是企圖參與犯法行為,惟槍械若落入不適合的人手中,仍有可能被用於非法途徑,罪行嚴重性不能被忽視,故判監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