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消防處救護隊目,指他涉嫌二百多次執勤期間,將錯誤位置輸入救護車的通訊系統,避免執行緊急職務。
被起訴的消防處救護隊目54歲,案發時隸屬藍田救護站,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現時停職。廉署表示,案發在2013年9月至翌年1月。
被告涉嫌在他負責的救護車上先後204次關閉,車上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並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輸入調派系統流動數據終端機。目的是誤導消防通訊中心職員,令他們相信被告負責的救護車,連同車上其他救護員不在救護車的真正位置,避免執行緊急職務。
廉署表示,是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被告涉嫌在執行或涉及其公職時,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被告下星期二在九龍城法院應訊。消防處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強調有監察機制。
消防處處長黎文軒表示:「消防車及救護車調派是電腦化調派,所有調派有紀錄定時有監察,看看調派有否不正常,如有不尋常現象會,跟進過程如牽涉刑事成份,會交相關部門跟進。」黎文軒表示會研究系統是否要改善,防範被人蓄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