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貨客示威藏辣椒油罪成 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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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3-10 19:46

撰文: 無綫新聞

元朗去年的反水貨客示威中,一名男子藏有辣椒油,被判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判監四個月。

案情指任職保安員,25歲的被告林達榮去年3月1日在元朗示威期間,被警員在身上搜出一個裝有辣椒油的噴壺,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

辯方今日求情指,審訊過程已對被告起阻嚇作用,被告會失去保安牌照和工作,希望法庭能判較短的刑期。裁判官指,被告早有預謀,法庭要向公眾傳遞清晰訊息,法治社會不容忍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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