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濫收車資 姚思榮建議各景點仿機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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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3-21 07:19

撰文: 無綫新聞

的士濫收車費受害人往往是旅客。有的士業界代表表示,一定要留意司機有沒有「落錶」,如果的士「咪錶」有改動,都有方法可以看出來。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建議,主要的旅遊景點可以傚法機場,為旅客提供更多有關的士收費的資訊。

根據法例,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最高可判監半年及罰款一萬元。有的士司機工會認為判罰太輕,不能杜絕行內「害群之馬」。又提醒乘客都有方法保障自己,好像截車時不要選擇「冚旗」的士,上車後留意司機有否「落錶」,以及「咪錶」有沒有被改裝。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如果你覺得這裡鬆開或吊掛著,證明這個錶很可能『做了手腳』。由於改動「咪錶」以後,隨後要交到運輸署,機電署必須檢查那車輛,合法合格,然後才會鎖上保險帶。」

根據警方統計,過去五年有關的士濫收車費檢控宗數持續上升,單是去年有101宗。涉及的事主以旅客為主,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建議,各景點可以仿傚機場的做法:「派一些小卡片,將的士車牌號碼記下給乘客,乘客取得資料,包括一些投訴電話。的士司機看到有這些安排,也會有顧忌,不知道乘客付款了,會否投訴他,(濫收車資)這些做法,只是殺雞取卵,當遊客覺得來香港得不到保障時就會少來。」

運輸署表示,一直與的士商會業界保持溝通,鼓勵司機舉報少數及個別司機的不法行為。警方亦特別針對較多旅客的地點,以「放蛇」行動打擊的士違法行為。

就這次案件,運輸署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濫收車費的司機定罪後,法庭可判被告「停牌」一段時間,而目前法例並無就法庭可判的停牌時間設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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