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思捷副主席不滿被徵稅790萬 上訴遭駁回

法庭

发布: 2016-03-23 22:59

撰文: 無綫新聞

前思捷環球副主席潘祖明早前於高院提出上訴,不滿稅局就潘祖明離任思捷時所收款項徵收790萬元入息稅,高院駁回上訴。

前思捷環球副主席(Esprit Holdings Ltd)、現任財務匯報局主席潘祖明,於08年7月離任思捷後,獲發6個月代通知金,以及一筆替代酌情花紅的款項和認股權,總值5200多萬元,潘祖明不滿稅局就該筆款項徵收790萬元入息稅,早前於高院提出上訴。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潘祖明的上訴。

對於潘祖明一方指稅局錯誤將該50萬歐元的替代花紅和認股權納入當應課稅入息,認為兩者是基於潘祖明離職前與思捷簽訂一份「分手協議」之下衍生的款項。

法官指,替代花紅源於潘祖明早前為思捷工作時所產生的合約條款,又指思捷早於03年及04年發送涉及認股權給予潘祖明,目的是作為其工作表現上的回報,及鼓勵潘祖明繼續為思捷服務,其性質不會因為潘祖明離職而改變,故根據《稅務條例》該5200萬元仍屬應課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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