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賠償基金已經啟動申請機制,不過關鍵倒閉後有錢另組公司,有沒有濫用「印花」賠償制度呢?
旅遊業議會沒正面回答,但表示有「印花」可獲九成團費賠償制度有效。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認為,新公司應與舊公司沒有任何關連,否則某程度上和法例本身有牴觸。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表示,收到關鍵旅行社結業通知。已經撤銷關鍵旅行代理商牌照,並啟動旅遊業賠償基金的申請機制,符合資格的受影響旅客,可申請最高相等於團費百分之九十的賠償。
受影響旅客,可致電註冊處熱線31517945或旅遊業議會29698188查詢或登記。
註冊處呼籲顧客妥善保留加蓋旅遊業賠償基金印花的外遊費收據正本,以便申請特惠賠償,可於兩年內憑收據正本申請賠償。
被問到關鍵結業之後,有新資金另開公司繼續營運是否濫用賠償基金,旅議會指機制有效保障外遊團員。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客保障方面,印花達到一定效果。有印花就有九成的賠償,這是一定的。至於個別旅行社會否倒閉再開一間,如果他使用同樣的辦事處職員或者負責人,一定不會太容易取得牌照。未試過有公司因結業,再申請一間新公司而獲批准。」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指,關鍵本身的債務,新公司沒有責任承擔,又指一旦在營運上照用舊關鍵的模式可能違法。
姚思榮表示:「首先要到旅遊業議會申請一個會籍,申請了會籍後才能到旅行社代理商註冊處再申請牌照,在這情況下才可以旅行社身份接收這些旅客。既然是一間新公司,完全應該和那間舊公司決裂,即是沒有任何關連。如有任何關連,其實某程度上和法例本身有抵觸。」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回覆查詢指,不論投資者是香港或內地人,發不發牌照予新的旅行社,會考慮持牌人是否旅遊業議會會員。另外亦會看持牌人、股東和董事有否刑事、破產紀錄及有關公司是否進行清盤。
關鍵在1982年由藝員夫婦關鍵及上官玉成立,其後易手,主打內地旅行團,近年多次傳出財務問題。旅遊業議會指今次是繼99年,關鍵的弟弟經營的大關旅行社之後,較有規模的旅行社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