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人涉嫌擅取車輛,駕車撞毀攤檔,今天在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四項罪名,案件延至四月宣判。
54歲的地盤工人陸汝銘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在路邊擅取一輛輕型客貨車,駕車撞毀兩個攤檔和鐵欄及後衝入旺角豉油街仕德福酒店大堂,手持螺絲批指嚇酒店員工,搶去一部智能手機。
控方指被告因危險駕駛橫衝直撞,令酒店、餐廳地磚、行人道路嚴重損毀,連同偷來的輕型貨車車頭撞凹,合共的維修費逾二十二萬元。
被告被控搶劫及未經授權擅自取用運輸工具罪,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偷車、沒有第三保險、危險駕駛及行劫等四罪。
主審暫委法官杜浩成表示需時考慮,將案延至四月十四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