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倡港獨違基本法 議員稱應保言論自由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4-01 02:44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任何提倡港獨的言論都是錯,必須予以譴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密切觀察相關港獨團體的行為,必要時採取行動。

日前成立的「香港民族黨」被公司註冊處拒絕註冊申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指,政府處理申請是按《基本法》辦事,又指港獨違反一國兩制。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有些事黑和白,對和錯,是不可以含糊的。任何提出港獨的言論都是一件錯的事,所以我希望所有社會的人士都能夠看清楚這件事的本質,是違反了一國兩制,違反的《基本法》,亦是完全罔顧香港七百萬人的福祉,需要受到譴責。」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有關香港是中國不能分離部分的條文。

律政司會密切監察,必要時採取行動,但袁國強沒回應相關團體有可能干犯甚麼刑事條例:「我們正進行研究,亦密切留意相關人士往後的行動,香港我們要按照香港的程序,我們要讓執法部門進行調查、搜證,然後我們才決定是否有需要,以及如果有需要的話,採取甚麼具體的措施或行動。」

有法律界議員認為《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任何人都不應因言入罪。公民黨郭榮鏗說:「在香港法例,他只要是用言語來表達一種思想甚至政治論述,他不是用行動或非法行為或暴力訴諸於目的或訴求。」他認為,現時無刑事條例禁止港獨,重申言論自由不應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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