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樓交易事件 有指馮永業曾代買方處理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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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4-08 03:03

撰文: 無綫新聞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換樓交易事件有新進展。土地註冊處文件顯示,馮程淑儀丈夫曾代表交換物業的一方陳婉玉簽署文件,處理其他物業。

新涉及的單位是干德道宜安閣一個單位,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的丈夫,即是機管局企業發展總監馮永業,2013年時以業主代表身份簽署兩份文件,交代屋內家具和澄清單位並無僭建。而單位業主是「志俊有限公司」,「志俊」亦即是與馮程淑儀夫婦,達成換樓交易的買家。

2013年11月,馮程淑儀以一個較小單位再補差價650萬,換取陳婉玉名下的跑馬地相連單位,即她目前寓所。她上星期透過民政事務局發表聲明,指買賣過程由中介處理,從未接觸亦根本不知對方的身份。

公司註冊處顯示,「志俊」由商人陳婉玉全資擁有,她另一家公司,07年取得港澳碼頭上蓋直升機坪的經營權,一批就是18年。而馮程淑儀丈夫馮永業當時擔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就負責這方面的政策。

事件曝光後,馮永業未有交代為何代陳婉玉處理物業,以及為何要與陳婉玉交換自住單位。對於事件有沒有涉及利益衝突或延後利益,馮永業現職的機管局指不會評論職員投資事宜。

至於馮程淑儀早上帶上行李離開住所,無回應記者問題。她的上司,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就指她是休假。有政黨就要求馮程淑儀,清楚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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