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被控普通襲擊罪 押後至下周再審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4-10 22:0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罪,押後到下星期再審。

黃毓民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前年在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會,涉嫌向梁振英擲玻璃杯。控方第一證人梁振英暫時毋須出庭,黃毓民要求傳召六名辯方證人,包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田北俊、何俊仁、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等。

黃毓民又提出押後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被裁判官拒絕,最後撤回申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十九日審理。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