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在「佔領行動」期間被控襲警和拒捕,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日審訊,繼續由當日參與拘捕的警員作供。
曾健超早上到法院應訊,他被控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曾健超否認所有控罪。法庭繼續處理亞視新聞的「表面採納性」審理程序,讓控方播放片段,再決定證據是否與案有關。
警長程英偉作供時指,播放的首十一秒亞視片段與他記憶一致。片段拍攝到他制服對方期間跌下胡椒噴霧,同僚交回給他的情景。
辯方質疑胡椒噴霧與佩槍重要性相等,若曾因工作跌下噴霧,應該印象深刻,但程英偉三份口供都沒有提及,庭上第一次提及是因為觀看片段後才記得,是用片段印證自己記憶。認為程英偉所指片段與記憶一致,是基於他相信片段真確。
程英偉承認靠看片段才記得,但不認同片段同記憶一致的結論有問題。控方之後再傳召有份參與拘捕的高級督察傅駿業作供。
傅駿業稱根據記憶,片段首五秒少了一個同事,他相信有可能影片是拍攝到的,但經剪輯後就見不到。他認為片段只是經剪輯,是新聞工作者把精華裁出來,未必與眼見一樣,但內容真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