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在「佔領行動」期間,被控襲警和拒捕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日審訊。
曾健超被控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罪,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警司游乃強作供時指去年2月去信亞視,要求提供涉案未經刪剪的片段。他承認亞視資料室沒有涉案現場片段未經刪剪版本,只有在新聞播出的片段。
警方也無法認證片段由亞視拍攝。控方本欲傳召當晚在警署為曾健超拍照的警員出庭,但遭辯方反對,認為唯一爭議是片段是否真實無誤。
控方將相片呈堂根本與本案無關。裁判官經考慮後,決定不允許控方傳召該名警員。到中午時分,由於有證人要明日才能到庭,法官宣布將案押後至明早再續。